第(2/3)页 我也跟沈天青一样,悟道了? 唐鹏和宋文和的表情逐渐沉迷,做卷速度不断变快,伏案做卷,背部隆起,气势暴增,宛若疯魔! 当时间才过了二十分钟,就已经做到背面时,他们脸上露出痴狂的笑容。 噫!好!我悟了! 悟道的,不止唐鹏与宋文和两人。 两位监考老师无比诧异。 考场上,所有考生的表情起初都有些怪异,随后是兴奋,激动,彷佛听到了系统‘叮’了一声。 他们个个做卷速度奇快,令两位老师还挺惊讶。 这次试卷出这么简单吗?还是说,第三考场的学生都这么优秀? 唯有沈天青神态自若,如常做题。 ‘律法’领域不多不少,正好扩散到整间教室。 领域内的规则生效着。 【此地,考生应享有知情权】 知情权是一项你自动享受的权利,即使你不去主动询问,人家也会把信息摆在那。 无论考生主动不主动去问,答案也就在那。 那么, 考试不让考生知晓试卷答案,是否侵犯了考生的知情权? 这个问题听起来逆天......实际上也很抽象。 还好沈天青是弱智吧黄牌老东西。 为此,随堂小测时,他试过,的确可行。 所以那天全班英语听写满分,英语老师高兴得跺jiojio。 道理很简单。 法无禁止即可为。 考试作弊的确是违法的。 但适用范围是“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”,也就是高考,公务员考试等,这是法条原文。 所以对于其他考试的作弊情况,不道德,也不提倡。 但不违法。 毕竟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底线。 不然jumping已经进去了。 你抄同桌英语听写的时候,也该进去了。 最重要的一点是.... 沈天青压根没在作弊。 他一没有非法出售试卷及答案,二没有考试舞弊,三没有代替考试。 众所周知,自古以来沈天青便是一位恪守法律准则,法律意识强烈的好少年。 他这么做,只是为了普法,让同学们知晓自己拥有的权利,让法律的光辉普照大地! 考生的知情权神圣而不可侵犯! 映着窗外圣洁的阳光,沈天青满面严肃,不禁被自己严谨的法律意识感动。 他是真感动。 因为根据主客竞合原则,但凡他认为自己是在帮助他人作弊,那领域压根开不起来。 不多刷点弱智吧,还真整不出来这活。 当然,高考是用不了这条逆天‘律法’的,和沈天青意愿无关。 因为不知道是哪位神人,偷到过高考试卷,导致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,提前得知高考试卷内容、答案也是违法的,所以领域压根开不起来。 沈天青继续做着卷子,哪怕不知道答案,他也毫无压力。 这次卷子的难度小太多了,他预计一班的平均分在140分左右。 也就说,一班不出意外,至少四十人参赛。 那么,如果沈天青让整个第三考场的分也提升到一百四十分呢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