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舔狗吗?” 杨凌看着自己的弟弟,眼中露出了古怪之色。 这么努力的男孩子,真的是舔狗吗? 不要啊! 咱老杨家的男孩子不当舔狗! 两个保安劝不动他,不少宾客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杨华身上,这时,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,居高临下的看着杨华道:“杨华,立刻离开我女儿的婚礼现场。” “你也别怪她,要怪就怪你自己没本事吧。” “王叔叔……” 杨华长叹一声,苦笑着摇了摇头后,倒也没有发酒疯,却是缓缓起身,缓步向着大门口走去。 期间几乎所有宾客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,新郎眼中带着得意之色,而新娘则是不太敢看她,表情略显内疚。 “等一下。” 新郎突然开口叫住了他,却是取了一个礼盒,走下舞台快步走到了杨华身边,笑呵呵的递给了他道:“对你,我挺不好意思的,做了她四年的男朋友,一根手指头都没有碰过她,结果我追了三天就跟我开房了。” “这种滋味很难受吧。” “杨华,我不是在嘲讽你,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真实,有钱有权,真的可以为所欲为。” “好好努力,我相信以你的勤奋和智慧,将来一定能够出人头地,到时候不要记恨我们。” “说不定未来我们还会有合作的机会。” 诛心。 杀人诛心啊! 这话声音不大,但新郎的衣领上是有麦克风的,所有参加婚礼的人全都听到了! 全场立刻就响起了窃窃私语之声,看向杨华的眼神,有嘲讽,有讥笑,有鄙视,还有可怜。 而杨凌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弟弟,四年! 当了人家四年的男朋友没碰过一根手指头,但被富二代三天追走了。 这尼玛也太惨了吧! 失败,杨华太失败了,他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惨字,建议把头发染成绿色,碧绿碧绿那种。 第(2/3)页